今年五月是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宣传民法典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4月26日,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合新会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新会区潭冲村党群服务中心举办一场以“江门城管普法为民,垃圾分类变废为宝”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将城管法制课堂开到群众身边。
本期江门城管法制课堂邀请了新会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垃圾分类志愿讲师余颖欣、广东东方大卫律师事务所林燕律师进行授课。余颖欣讲师为村民、学生详细解读了《江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进一步讲述了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加深村民和学生对生活垃圾的定义、分类原则、分类方法及相关法律责任的了解,提高了大家的垃圾分类意识,推动分类习惯养成。
林燕律师围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校园欺凌等农村和校园的热点问题,为村民和学生送上了一堂民法课。她结合有关案例和法律法规,为村民和学生讲解应如何运用法律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有效引导群众主动学习民法知识,自觉抵制不法侵害,增强运用法律维权的能力。
为提升群众的学法热情,寓教于乐,现场还根据授课内容开展了民法典、生活垃圾分类办法知识问答游戏,为答对题目的群众送上与垃圾分类相关小礼品。大家积极参加,踊跃抢答,现场气氛活跃,大家在参与游戏的过程中将民法和垃圾分类小知识牢记于心,取得了较好的普法宣传效果。
本次普法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