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举办《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宣贯会暨2023年园林绿化培训会
新修订的《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
于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城市绿化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我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规划、建设、管理和保护水平,12月28日下午,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会同江门市风景园林协会举办《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贯会暨2023年园林绿化培训会。此次会议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设主会场,各县(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设分会场,市县两级城管、自然资源、住建、交通、工信、教育等相关部门、行业企业负责人共200余人参加了会议。
宣贯会
作为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条例》宣贯的其中一站,本次宣贯会邀请了广东省风景园林与生态景观协会会长刘锦红及该协会专家、正高级工程师赖秋红前来授课,两位老师从修订背景、亮点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并围绕树木迁移砍伐审批、绿地系统规划、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古树名木管养等工作与参会人员互动交流,进一步加深参会人员对《条例》内容的理解。宣贯会内容丰富,讲解生动,与会人员深受教育和启发。
《条例》自2000年实施至今,共经过三次修正,而本次为《条例》的首次全面修订,修订加强了规划控制、优化了建设程序、强化了保护管理,对推动广东省城市绿化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促进科学、生态、节俭绿化,增进人民身心健康具有重大意义。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城市绿化工作,逐步构建起“蓝绿相映,碧翠融城”的绿地系统空间格局,先后获得了“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新修订《条例》的实施,将从制度层面推进城市绿化工作规范化、法治化,进一步巩固绿色发展成果,改善和提升人居环境,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
培训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