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和《党组会议会前学法计划目录(2022-2023年)》的通知
《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和《党组会议会前学法计划目录(2022-2023年)》已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
附件:1.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会议会前学法
制度
2.党组会议会前学法计划目录(2022-2023年)
中共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
2022年11月11日
附件1
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党组会议会前学法制度
第一条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组会议会前学法是指在每次党组会议前,根据需要组织参加会议人员开展专题学法及学法交流研讨的活动。
第三条会前学法应坚持学以致用,做到理论学习与实践要求、形势要求和中心工作相结合。
第四条会前学法制度由法规和信访科牵头组织实施,局其他内设机构及下属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科室)配合落实。
第五条会前学法活动由会议主持人主持,并由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通过书面讲解、辅导报告、专题讲座等方式组织或引导参加会议人员共同学习并交流研讨。
第六条会前学法的重点内容:
(一)宪法;
(二)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部署;
(三)以党章为根本的党内法规;
(四)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
(五)民法典以及保密、安全生产、廉政建设、反有组织犯罪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
(六)国家、省、市新颁布实施的重要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七条法规和信访科负责与各科室商定每年度专题学法的内容,制定会前学法计划提请党组会议审定后,交由办公室安排会前学法的具体时间。
因法律、法规、政策等修改废止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学法内容的,由法规和信访科与有关科室商定后,报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审定。
各科室负责结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职能和本科室职能,做好专题学法内容的收集、归纳以及讲解等工作。
第八条有关科室按照会前学法计划,围绕法律法规的立法精神、适用范围、主要内容及本科室的贯彻意见等提前准备学法材料并开展科内学习,一般应在党组会议召开的3个工作日前交至法规和信访科,经法规和信访科审核并报分管法规的局领导审阅后交由办公室会前分发给参加会议人员。
第九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2
党组会议会前学法计划目录(2022-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