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水利局2023年
度行政执法数据
目 录
第一部分
江门市水利局2023
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一、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二、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四、行政征收实施情况统计表
五、行政征用实施情况统计表
六、行政检查实施情况统计表
第二部分
江门市水利局2023
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江门市水利局2023
年度
行政执法数据表
表一
江门市水利局2023
年度
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宗)
撤销许可的数量
申请数量
受理数量
许可
的数量
不予许可的数量
(一)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
1
江门市水利局
26
26
26
0
1
合计
26
26
26
0
1
(二)本单位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
-
总 计
26
26
26
0
1
说明:
1. “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 “受理数量”、“许可的数量”、“不予许可的数量”、“撤销许可的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
作出
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的数量,以及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3. 准予变更、延续和不予变更、延续的数量,分别计入“许可的数量”、“不予许可的数量”。
表二
江门市水利局2023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罚没金额(万元)
备注
警告
罚款
通报批评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暂扣许可证、执照
降低资质等级
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执照
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责令关闭
限制从业
行政拘留
其他行政处罚
合 计(宗)
(一)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
作出
的
1
江门市水利局
0
3
0
0
0
0
0
0
0
0
0
0
1
4
109.5
合计
0
3
0
0
0
0
0
0
0
0
0
0
1
4
109.5
-
(二)本单位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
作出
的
-
总计
0
3
0
0
0
0
0
0
0
0
0
0
1
4
109.5
-
说明:
1.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包括经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被撤销的行政处罚决定数量)。
2.
其他行政处罚,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比如驱逐出境。
3.
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
处两种
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
1
)警告,(
2
)通报批评,(
3
)罚款,(
4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5
)暂扣许可证、执照,(
6
)降低资质等级,(
7
)吊销许可证件,(
8
)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9
)责令停产停业,(
10
)责令关闭,(
11
)限制从业,(
12
)行政拘留。
4.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5.
“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表三
江门市水利局2023
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合计
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扣押财物
冻结存款、汇款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划拨存款、汇款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代履行
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一)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
作出
的
1
江门市水利局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1
合计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1
(二)本单位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
作出
的
-
总
计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1
说明:
1.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
“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方式”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 其他强制执行方式,如《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强制拆除;《煤炭法》规定的强制停产、强制消除安全隐患;《金银管理条例》规定的强制收购;《外汇管理条例》规定的回兑等。
4.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表四
江门市水利局2023年
度行政征收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行政收费
土地、房屋征收实施数量(宗)
实施数量(宗)
收费总金额(万元)
(一)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
1
江门市水利局
31
1709.190568
0
合计
31
1709.190568
0
(二)本单位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
-
总 计
31
1709.190568
0
说明:
1. 行政征收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实施的行政收费及土地、房产征收等情况。(因征税属于中央垂直管理,不列入我省统计范围)
2. 土地、房屋征收实施数量的统计,以政府正式批文为准。
表五
江门市水利局2023年
度行政征用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行政征用实施数量(宗)
-
说明:
行政征用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因抢险、救灾、反恐等公共利益需要而作出的行政征用决定的数量。
表六
江门市水利局2023年
度行政检查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行政检查
次数
(一)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
1
江门市水利局
45
合计
45
(二)本单位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
-
总 计
45
说明:
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为了确定是否给予行政许可所作的现场勘验、检查等过程性行为、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第二部分
江门市水利局2023年
度
行政执法情况说明
一、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说明
1
.本部门
2023年度
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26宗,予以许可26宗。其中:(1)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
2023年度
行政许可申请数量为26宗,予以许可26宗。(2)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
2023年度
行政许可申请数量为0宗,予以许可0宗。
2
.
(1)
本部门
2023年度
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
%
;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
%
,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
%
。其中: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
2023年度
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
%
;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
%
,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
%
。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
2023年度
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
%
;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
%
,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
%
。
(
2)
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
%
,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
%
。其中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
%
,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
%
。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
%
,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
%
。
3
.本部门
2023年度
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
%
;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
%
,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
%
。其中:(1)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
2023年度
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
%
;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
%
,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
%
。(2)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
2023年度
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
%
;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
%
,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
%
。
二、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说明
1
.本部门
2023年度
行政处罚总数为4宗,罚没金额1095000元。其中:(1)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处罚数量为4宗,罚没金额1095000元。(2)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处罚数量为0宗,罚没金额0元。
2
.
(1)
本部门
2023年度
行政处罚被申请行政复议1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25%;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
%
,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其中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
2023年度
行政处罚被申请行政复议1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25%;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
%
,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
%
。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
2023年度
行政处罚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
%
,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
%
。
(
2)
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1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
%
,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
%
。其中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1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
%
,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
%
。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
%
,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
%
。
3
.本部门
2023年度
行政处罚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
%
;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
%
,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
%
。其中:(1)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
2023年度
行政处罚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
%
;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
%
,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
%
。(2)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
2023年度
行政处罚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
%
;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
%
,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
%
。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说明
1
.本部门
2023年度
行政强制总数为1宗。其中:(1)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强制1宗。(2)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强制0宗。
2
.
(1)
本部门
2023年度
行政强制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
%
;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
%
,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
%
。其中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
2023年度
行政强制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
%
;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
%
,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
%
。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
2023年度
行政强制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
%
;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
%
,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
%
。(
2
)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
%
,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
%
。其中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
%
,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
%
。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
%
,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
%
。
3
.本部门
2023年度
行政强制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
%
;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
%
,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
%
。其中:(1)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
2023年度
行政强制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
%
;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
%
,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
%
。(2)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
2023年度
行政强制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
%
;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
%
,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
%
。
四、行政征收实施情况说明
1
.本部门
2023年度
行政征收总数为31宗,征收总金额17091905.68元。其中:(1)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征收数量为31宗,征收金额17091905.68元。(2)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征收数量为0宗,征收金额0元。
2
.
(1)
本部门
2023年度
行政征收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
%
;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
%
,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
%
。其中,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
2023年度
行政征收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
%
;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
%
,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
%
。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
2023年度
行政征收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
%
;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
%
,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
%
。(
2)
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
%
,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
%
。其中: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
%
,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
%
。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
%
,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
%
。
3.
本部门
2023年度
行政征收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
%
;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
%
,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
%
。其中:(1)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
2023年度
行政征收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
%
;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
%
,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
%
。(2)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
2023年度
行政征收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
%
;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
%
,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
%
。
五、行政征用实施情况说明
1
.本部门
2023年度
行政征用总数为0宗。其中:(1)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征用0宗。(2)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征用0宗。
2
.(
1
)本部门
2023年度
行政征用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征用总数的0
%
;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
%
,占行政征用总数的0
%
。其中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
2023年度
行政征用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征用总数的0
%
;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
%
,占行政征用总数的0
%
。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
2023年度
行政征用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征用总数的0
%
;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
%
,占行政征用总数的0
%
。(
2
)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
%
,占行政征用总数的0
%
。其中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
%
,占行政征用总数的0
%
。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
%
,占行政征用总数的0
%
。
3
.本部门
2023年度
行政征用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征用总数的0
%
;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
%
,占行政征用总数的0
%
。其中:(1)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
2023年度
行政征用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征用总数的0
%
;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
%
,占行政征用总数的0
%
。(2)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
2023年度
行政征用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征用总数的0
%
;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
%
,占行政征用总数的0
%
。
六、行政检查实施情况说明
1
.本部门
2023年度
行政检查总数为45次。其中:(1)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检查45次。(2)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检查0次。
2.(1)
本部门
2023年度
行政检查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
%
;行政复议决定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
%
,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
%
。其中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
2023年度
行政检查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
%
;行政复议决定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
%
,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
%
。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
2023年度
行政检查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
%
;行政复议决定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
%
,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
%
。(
2
)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确认违法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
%,
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
%
。其中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确认违法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
%,
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
%
。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确认违法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
%,
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
%
。
3
.本部门
2023年度
行政检查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
%;
判决确认违法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
%
,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
%
。其中:(1)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
2023年度
行政检查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
%;
判决确认违法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
%
,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
%
。(2)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
2023年度
行政检查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
%;
判决确认违法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
%
,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
%
。
(
注:“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被提起行政诉讼”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
1月1日至12月31日
期间作出复议决定和生效判决的数量。)
Normal
20
3889
6146
292
209
1
false
false
9826
WPS Office_10.1.0.7698_F1E327BC-269C-435d-A152-05C5408002CA
0
2019-01-07T01:02:00Z
酷金
最难得的是珍惜
2020-01-04T03:42:13Z
10
2052-10.1.0.7698